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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通姦罪 只剩穆斯林與台灣[自由時報][2015.2.28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7:32 AM     標題: 通姦罪 只剩穆斯林與台灣[自由時報][2015.2.28]

本帖最後由 chucka55 於 2015-3-7 07:14 AM 編輯

自由時報 – 2015年2月27日 上午8:22

〔記者陳炳宏、項程鎮、張筱笛、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,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團意見,認為台灣也應該儘快將通姦除罪化,法務部過去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,事實上除罪化早已是世界趨勢,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。
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,通姦罪早該廢除,夫妻感情的事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解決。長期關注婦權議題的岳珍律師指出,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,目前僅剩下我國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,中國則規定不得與軍人配偶通姦。
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昨天回應,法務部前年做過民意調查,有七成多民眾認為刑法通姦罪不必廢除,而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,未違反平等原則。
司法院官員指出,大法官會議於九十一年底,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的合憲解釋,解釋文指各國國情不同,為維持婚姻和家庭制度,及社會生活秩序,通姦罪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;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出爐後,至今尚無人再聲請釋憲。
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,過去二十年,婦團倡議通姦除罪化時,就提到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,不該用國家權力處罰,過去在談廢除刑法通姦罪時,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,未積極推動,現在韓國廢除,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。
林秀怡說,刑法所訂通姦罪違反國際公約,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,過去法務部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,現在既然國際多認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,就應盡速廢除,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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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心得] 當愛情已經變質後,司法還要干預家務事嗎?

[延伸]跟據樓上大大的解說: 除罪化, 是廢刑法, 保留民法.  檢查官不再介入通姦案, 民眾可以提民事訴訟, 來求償, 如同票據法 也已除罪化.
如此一來, 司法單位可以集中人力辦大案, 涉及殺人詐欺.  如黑心油案, 殺人案. 維持良好的治安.


另外,
關於通姦罪和死刑的看法,我的態度比較象醫學進步的做法。
一百年前,小病看醫生,大病無解等死。
今日醫學進步了,小病,平時預防,病時買藥吃。
大病,有解,有錢,住院治療。
大病,無解,等死。






作者: changmary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7:58 AM

女方才有通姦,男方沒有的話,那就不公平了,
不然男方有外遇的話也規定在通姦罪吧。
作者: echobomb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8:3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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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綠茶王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9:14 AM

韓國廢
大陸廢

台灣有需要跟著廢除嗎 ?  多數民意目前還是支持通姦罪的

廢了以後會怎樣 ? 不廢以後會怎樣 ?  後果難說
作者: LG0824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9:29 AM

通姦的人就是道德上管不住才通姦,
除罪化後受個人道德懲治,說的好聽道德管不住又哪來懲治,
沒必要除罪,要不公投,如果多數人都認為通姦無罪再除罪.
作者: pear714529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9:58 AM

通姦罪嚇阻的作用大於實質的效果
作者: Chand12345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9:58 AM

廢除通姦罪...
對現行的一對一婚制多多少少會有所衝擊
弱勢的一方會比較吃虧
作者: rankingdog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0:14 AM

既然連離婚都可以成立了那為何通姦罪不能廢除?很奇怪耶!人與人之間相處本來就是合則來不合則散,緣份真得盡了還有甚麼好勉強的,台灣的狗官及瞎眼馬的腦袋難道真得是裝屎嗎?
作者: vaguslee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0:16 AM

無聊的報導!
通姦罪某種程度上是跟文化有關!
既然是跟文化有關,如何有全球一致性!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1:00 AM

既然都要通姦了,那乾脆離婚好了。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1:15 AM

vaguslee 發表於 2015-2-28 10:16 AM
無聊的報導!
通姦罪某種程度上是跟文化有關!
既然是跟文化有關,如何有全球一致性! ...

確實與文化有關,朱元璋當上皇帝後,害怕平民也要起來爭皇位。就頒佈了很多的防範措施。只要是綁住女人,借此來約束男人。
綁住女人的方法,就是廣發貞節牌坊,提倡裹小腳。所以我們聽到的三從四德都是明朝的遺物。
唐朝可是自由開放的年代。元朝是沒有節操的時期。明朝就是如此啦。

作者: 悲衰的羅生門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4:4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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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oscar13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5:51 PM

既然有分歧那還是在討論吧
不用急著跟進廢除阿


作者: a5720104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8:37 PM

比較想知道光只有民事賠償能夠補償到受到損害的人嗎?
這個除不除罪不一定要隨著世界的腳步走吧~想怎麼做就看大多數的台灣人民想怎麼做吧!

作者: target13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8:47 PM

本帖最後由 target13 於 2015-2-28 08:55 PM 編輯
通姦罪 只剩穆斯林與台灣

套句貪汙扁的話 太平洋沒加蓋
想通姦 去國外通姦通個夠!
作者: 虎甲蟲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8:51 PM

通姦應該無罪,嫖妓也是
至於殺人放火......
作者: geri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8:55 PM

如果沒了這個罪,不知社會會如何,大家都可以亂來,沒有規範
作者: n1981    時間: 2015-2-28 09:59 PM

本帖最後由 n1981 於 2015-2-28 10:36 PM 編輯

廢除通姦罪?
你知道現在社會上有多少男人養了孩子10幾年卻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嗎?
你知道現在社會上有多少女人的丈夫外養小老婆另組家庭嗎?
要是加重還說得過去...廢除...別傻了!

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?
不管男女外遇都算通姦不是嗎?
還是有那條法律說男人外遇不算通姦?

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?
這是在說笑嗎?
現在台灣有通姦罪都有人敢把外遇對象直接帶回家上床了...
怎不問那些人 道德懲治有沒有效?

說真的...婚姻有問題 就想辦法解決...
解決不了...就離婚另找新人生 沒有人會說什麼...
為什麼要在那提倡廢除通姦罪?

我看到有人寫 離婚都可以成立 為什麼不能廢除通姦罪?
我只能說...
單純的男女交往只要多1個人插入其中就足以形成一件殺人案件的條件!
那麼一個家庭多一個人會不會形成革命?(雖然誇大了些)

(下面的是玩笑話)
提倡廢除通姦多沒意義阿!
還不如提倡多夫多妻制!
至少是在雙方同意下增加夫妻數量~
還能每天換人睡多好阿!!
作者: a06a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0:16 PM

因為婚姻制度的存在才會有通姦罪的構成
台灣應該超越世界,率先廢除婚姻制度,這樣就不會有通姦罪
或是離婚簡單一點,離婚後也沒有通姦的問題
作者: pandison    時間: 2015-2-28 11:06 PM

通姦罪除罪化,那整個國家社會穩定的核心力量也就是家庭會崩解,會付出更多的社會成本!!

作者: w88511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06 AM

國家權力處罰的很多都是個人道德的事,
偷竊.搶劫.殺人...有多少不跟個人道德有關?
管不住自己品德妨礙家庭用國家權力制一制剛好而已,
還世界趨勢勒...世界趨勢是吃屎你也要吃? ? ?
作者: danny0714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15 AM

又是一堆阿呆拿著所謂的國際潮流來廢話
這麼愛國際潮流
那就滾出台灣嘛
阿騙說啥?
太平洋又沒加蓋
愛去哪就去哪
作者: dingklewong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19 AM

廢除通姦罪,徵信業者是不是就沒業績可以賺了
作者: amber0843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35 AM

所以呢?別人廢我們就要廢??
那別人吃屎你要不要去吃?
台灣有點主見好不好,全世界很多國家早已廢除死刑
我們還不是有
沒道理廢通姦...想姦的滾出台灣
作者: tn705331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40 AM

臺灣事實上真的是太保守了,像日本還可以拍av片,但話說回來,或許這樣的保守,可以維持所謂的道德標準吧。
作者: age0fempire3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44 AM

通姦罪 每人有他的看法
我認為還是尊重一夏會比較好喔
作者: mangonewspaper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50 AM

有通姦罪都有這麼多人外遇了,廢除下去之後不是更慘......?
作者: jlpc26    時間: 2015-3-1 03:18 AM

七成民調不贊成是假的吧 看看外面汽車旅館越開越多 就知道通姦的人數是正成長還是負成長
作者: 帥帥仁仁    時間: 2015-3-1 05:56 AM

老話一句,別人都去死那你要不要去死,每個地方風土民情都不一樣,怎能用同樣標準去看待,這條法規現在尚存就已經那麼嚴重了,倘若廢除那乾脆連結婚也不必了,人人皆砲友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3-1 08:17 AM

w88511 發表於 2015-3-1 12:06 AM
國家權力處罰的很多都是個人道德的事,
偷竊.搶劫.殺人...有多少不跟個人道德有關?
管不住自己品德妨礙家庭 ...

過去我們受到的教育都是強調道德的重要性。所以我們挑選政治人物不能有道德上的瑕疵。

但是今天我們選出的馬總統完全沒有治國能力。臺灣已經六年空轉,原地踏步,所有選舉政見,沒有兌現。未來兩年何去何從,完全茫然。
作者: vicking1110    時間: 2015-3-1 08:4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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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ink    時間: 2015-3-1 09:09 AM

  沒記錯的話,通姦罪好像是告訴乃論,於是常常發生一種怪事,例如老公偷吃,老婆往往只告女方卻原諒了老公,而造成罰女不罰男的情況--但反過來,如果老婆出軌,則多半是離婚收場。
  所以真正造成男女不平等的,其實是雙方的心態,而不是通姦罪的存廢,甚至反過來說,通姦罪一旦廢除,反而更容易造成對女方的不公--畢竟,在固有道德上,女方偷吃比男方偷吃會受到更嚴厲的指責,而且在經濟優勢與工作接觸的機會等等理由,也是男方較易出軌,所以在比例上,男方出軌的比例還是遠高於女方出軌的比例。
  在這種情況下,婦團團體認為廢除通姦罪是維護女權?....呃....我怎麼覺得,廢除通姦,根本就是在維護男權呀?這應該是那些想偷吃又不想負責的渣男最希望廢除的法條吧?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3-1 09:36 AM

本帖最後由 chucka55 於 2015-3-1 09:53 AM 編輯
n1981 發表於 2015-2-28 09:59 PM
廢除通姦罪?
你知道現在社會上有多少男人養了孩子10幾年卻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嗎?
你知道現在社會上有多少女人 ...

大愛無私。孩子為什麼一定要親生,沒有血緣關係就不行嗎?
有時候親生的反而不孝,有時候非親生的卻能奉養安老。就現今社會這種案例比比皆是。

法國是最講求男女平等,浪漫多情,有那麼多“單純的男女交往,多1個人插入”就形成“殺人案件”嗎? 合則聚,分則散吧。

通通都是佔有欲造成的。不准尊重他人的人權的結果。

作者: heresy1598    時間: 2015-3-1 09:5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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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nets    時間: 2015-3-1 10:38 AM

通姦罪   就和闖紅燈被罰  一樣   看不出取消的理由   
作者: uoajtrallu    時間: 2015-3-1 10:54 AM

通姦罪好難聽
改個逼姦不是
更好聽
人不是神六情七欲
一定都會有
台灣地區就是犯通姦
才會有通姦罪這名字
好笑
作者: 發達林    時間: 2015-3-1 10:59 AM

改天你老婆是我老婆,我老婆成你老婆的時候,那就天下太平了,那你接受嗎!
作者: 刻命曉    時間: 2015-3-1 11:20 AM

先討論在決定是否廢除,不然胡亂廢除只會更麻煩
作者: wongfeifong2001    時間: 2015-3-1 11:40 AM

是個好議題,且認同套用於男性身上,答到平等的狀態
如果做出改變會帶來很多連帶問題,所以需要謹慎評估並且找出解決方法
作者: 型藍    時間: 2015-3-1 11:43 AM

很多人以為除罪就是沒有法律問題 只是刑法不罰 民事還有賠償問題
作者: babyface_chz    時間: 2015-3-1 12:27 PM

只剩台灣?
最好其他國家沒通姦罪
欺騙社會

作者: a61880328    時間: 2015-3-1 01:01 PM

不管政府怎抉擇~一定會有人有所意見~不如讓大家用選票決勝負吧!!
作者: ho582777    時間: 2015-3-1 05:10 PM

個人認為雙方沒感情時 就離婚吧
作者: linuujj    時間: 2015-3-1 05:26 PM

我看不出這和其他國家有什麼關係,想廢除就去找門路,讓立委來發起阿。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3-1 06:03 PM

上法院訴訟、監獄關犯人,都是浪費國家的資源。你能想像司法和監獄的預算高於教育的預算嗎?
如果沒有必要的話,(如殺人,偷竊等),不要抓人去關。
像這種散播人類原始的愛愛,說不上是何種大奸大惡之事嗎。

作者: 溜溜車    時間: 2015-3-1 06:20 PM

還是除罪就好了~都沒有心了~這感情還要幹嘛~
作者: qpoiupp    時間: 2015-3-2 12:29 AM

講到法律
台灣真的該要有的法律沒有
不該禁的一堆
搞的人民水深火熱
作者: 巴巴大俠    時間: 2015-3-2 12:39 AM

反正還有妨礙家庭罪.....
廢掉不代表就可以出軌
作者: 一夜無秋    時間: 2015-3-2 12:43 AM

覺得存在多少有點嚇阻效果 雖實質不大~~
不過民事如果能加重點賠償也是不錯的選擇!!
作者: xz1895    時間: 2015-3-2 12:53 AM

挖鼻孔
誰說台灣一定要跟別國一樣
台灣有台灣的玩法
作者: 23910237    時間: 2015-3-2 01:20 AM

其實我還是覺得有他存在的必要性~畢竟現在社會價值觀太糟了
作者: ddrqooqo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1:37 AM

感謝分享!!!

通姦罪要不要除罪化  有待商榷???

但是一但除罪化  新的問題接踵而來  變成 " 通姦合法化 "  政府看要如何因應!!!
作者: chucka55    時間: 2015-3-2 06:45 AM

關於通姦罪和死刑的看法,我的態度比較象醫學進步的做法。
一百年前,小病看醫生,大病無解等死。
今日醫學進步了,小病,平時預防,病時買藥吃。
大病,有解,有錢,住院治療。
大病,無解,等死。

作者: s5618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49 AM

沒法繼續就離婚吧
這樣也怪
作者: frank6402    時間: 2015-3-2 09:35 AM

通姦罪是為了要規範道德上的,而不是實質上的!
不愛了,就離婚,弄的雙方清白!不好嗎?
在一起,找別人搞曖昧???到底愛不愛?
作者: hubee4172    時間: 2015-3-2 10:37 AM

連北韓通姦也除罪了嗎?
還是原本就沒有
作者: t99636323    時間: 2015-3-2 10:50 AM

建議
有正在偷吃或想要偷吃的朋友們  
想廢除通姦罪可以找無慾昇委員提案修法 我相信牠會非常樂意的
作者: aabbbcccc888    時間: 2015-3-2 11:32 AM

很好哇
以後就沒召妓問題了
阿中之前真是冤枉
到處打砲就行了
那妓女和牛郎怎生活呀?
作者: eynyboc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1:27 PM

我覺得不用一直跟著國際走, 社會越自由, 越容易亂, 沒必要.

一堆自以為是的學者, 提倡這些xxoo, 只為自己出名或留名.

通姦沒事的話, 一堆人把婚姻當兒戲或者不離婚, 就去外面亂搞, 社會治安問題更多. 一堆法律條文也都是跟其它人沒關, 那是不是也要廢掉算了?
作者: k5203310    時間: 2015-3-2 01:44 PM

支持通姦有罪,文化不同,怎麼全球統一
作者: 查理斯多德    時間: 2015-3-2 02:06 PM

台灣常見得不公平點就是...罰女不罰男
導致一群怕老婆卻又管不住下半身的王八蛋
用一些像是..我會跟我老婆離婚等理由騙女生..

通姦算有罪嗎??...我個人認為"有"
但應該要重罰起因的人...而非把罪全推在女人身上


作者: cheng_tei    時間: 2015-3-2 02:07 PM

為什麼甚麼都要跟外國比,我們是台灣
作者: M1900574502    時間: 2015-3-2 02:18 PM

台灣人民的思想還真是保守的可以,看樣子保險套的股價短期內不可能像韓國大漲了
作者: savi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2:55 PM

通姦除罪化有跟沒有,是沒差別的
愛上了就對自己行為負責
什麼都法律管,根本也無法解決這個問題
還不如當事人直接了當的解決
作者: Handky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05 PM

changmary 發表於 2015-2-28 07:58 AM
女方才有通姦,男方沒有的話,那就不公平了,
不然男方有外遇的話也規定在通姦罪吧。 ...

民事賠償應該還有吧 搞不清楚老外怎麼處理這紛爭
作者: e690107999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06 PM

如果通姦罪在台灣也廢除的話~那麼汽車旅館的生意一定會受牽連的~因為大家都可以公開偷情了
作者: dennis6857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09 PM

我想除罪化可以修改,改成處法罰緩!!
作者: iceburgangle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10 PM

通姦罪要成立其實很難,因為很難找到證據。
廢不廢,還是民意要支持才行......
作者: kiss778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12 PM

垃圾報導
國家民情事一樣嗎
搞得台灣像是落後封建國家
作者: byron58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19 PM

因為台灣的已婚男女比較容易通姦 所以一定要放著通姦罪來嚇阻才行
作者: complmal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20 PM

知道這則消息,大概不會讓我比較厲害。
作者: abfish50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25 PM

"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,未積極推動,現在韓國廢除,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。"
這邏輯實在不通尤其還跟隨韓國人走的論點實在是............
作者: poplion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45 PM

是不是準備通姦
所以趕緊廢除
有沒有廢除 不重要  如何完善離婚制度才重要
作者: mars513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46 PM

從某個角度來看,法律的確不該干預過多的家務事
作者: 颶闕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52 PM

拜託
要通姦
不如離婚或不要結婚算了
作者: x73281780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54 PM

當局者迷,旁觀者清.有些事是法律無法協助的人與人相處之間難免會有些磨合,磨合成功是最好(一個願打一個願挨)磨合不成功就好聚好散....
作者: serene1201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56 PM

支持+1  畢竟這種法律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女性的一種歧視
作者: pyca2002    時間: 2015-3-2 03:58 PM

這樣也好,最好到最後可以多夫多妻
作者: hihell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4:01 PM

我們台灣很多很多都很進步,但是在法律上,我們還是很退步,通姦罪就是其中一條,合則合,不合則離,不用法律來約束,都是大人了,做事還像小孩一樣,套句酷酷嫂說的"很奇怪呢"。
作者: rene777    時間: 2015-3-2 04:1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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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elekok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4:4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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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siaohsin1210    時間: 2015-3-2 05:0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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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ohnlmax    時間: 2015-3-2 06:19 PM

其實台灣人台面下根本就是敢做不敢說
管他通姦有沒有罪,還不是做的要死要活
所以,是否有除罪,根本不能約束人民
作者: s922197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02 PM

還好台灣還沒淪陷 繼續保持
作者: kiss94324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05 PM

台灣就是有一堆無腦的政府
和長期被洗腦的愚民太多
才會導致經濟.司法無法進步
作者: zx80298zx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06 PM

感情的事情真的很難說
一時本能衝動就結婚就離婚
可是我覺得婚姻是因該有所約束的
不然隨便結婚隨便就離婚  簡直把婚姻當兒戲
沒有感情了因該是雙方好聚好散
而不是在有伴侶的情況下還可以去外面偷吃
這根本是對另一伴的不忠  因該有所懲罰
我反對廢除通姦罪  但是我認為通姦罪要男女雙方適用
作者: q720902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0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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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ive88520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19 PM

不是應該兩性平等嗎
這樣好嗎~~~~~
作者: hinet0718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2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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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yzaki411268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27 PM

心得 當愛情已經變質後,司法還要干預家務事嗎?<<<啥鬼

你可以先離婚再去找第二春 這又不衝突

作者: 羅雷斯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28 PM

我個人覺得還是不要廢除比較好
雖然其他國家都廢除了
但還是有待商榷
作者: desbloodtw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29 PM

清官難斷家務事
我覺得通姦什麼的 算是家務事吧
頂多把通姦設定為一個離婚的判決要件
作者: vincent66121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30 PM

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
廢除也沒關係
等到有夠亂交的時候再恢復就好
作者: evan2013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31 PM

但是夫妻感情
真的能用法律
來定罪嗎??

作者: 7002501az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31 PM

為何要廢除 既然你要通姦就是沒有感情基礎了 那直接離婚不就好了 道德規範管理?想太多了吧 基於婚姻的責任感下都做出通姦了 何來道德一說?
作者: fgdfgd12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39 PM

廢了會怎樣的情況?不如說反正到之後看了就知道成果如何
作者: dulamo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4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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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hauia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47 PM

別廢除阿    至少有嚇阻作用

作者: t1t2t3t4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47 PM

現在的社會風氣外遇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,
禁不禁無所謂了
作者: FAIRYTAILx791    時間: 2015-3-2 07:48 PM

這麼多國都除去通姦罪
我會覺得 對被背叛的一方很不公平
凡事都有先來後到
那之後要亂搞 是不是可以正大光明了 關係只會越來越亂
又去除通姦罪 要如何修理先背叛的人
婚姻是信任和愛來建築的 之後如果有人先背叛
背叛的人 心會舒適嗎  那一直信任的那個人又該這麼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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