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莉討論區
標題: [屁孩持刀欲尋仇 遭撞一死一輕傷] [蘋果日報] [2017-06-20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17-6-20 02:24 PM 標題: [屁孩持刀欲尋仇 遭撞一死一輕傷] [蘋果日報] [2017-06-20]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-6-20 02:25 PM 編輯
新北市新莊區,一群未成年少年,疑與他人有糾紛,今天凌晨分騎3部機車手持刀刃,準備前往尋仇。
未料,途中行經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與中和街口,卻未注意查看左方有無來車,機車直接從中和街60巷飆速右轉中和街上。正巧,一輛計程車路經,當場將其中一部機車撞飛,強大撞擊力導致機車2少年連車帶人,撞彈至對向車道,造成一死一輕傷,至於確切肇事責任歸屬有待警方調查釐清。
林姓運將表示,車禍當時,他車速緩慢開在中和街上,車才剛過中和街60巷時,突然機車巷子內飆衝出來,車速至少有70公里以上,飛快速度簡直就跟瘋狗沒有兩樣,真是夭壽骨,就這樣將沒戴安全帽的2名年輕人撞飛。
附近民眾則說,事發時聽到碰聲巨響,他們趕緊出來出來查看,只見其中一男意識清楚坐在路旁,另外一男則被撞彈到騎樓內倒臥在地,地上還有大量血跡。
另一民眾則說,就看到她們三輛機車呼嘯而過,2人似乎都沒有戴安全帽。警方調查,目前肇事雙方都沒有酒駕,強烈撞擊力道,造成機車後座少年(15歲)彈飛到對向騎樓頭部重創鮮血直流,緊急送醫急救後宣告死亡。
至於騎士(17歲)則頭部7公分撕裂傷,沒有生命危險。確切肇事責任歸屬,須調查後才能釐清。(突發中心曾伯愷/新北報導)
[attach]119201409[/attach]車禍現場。曾伯愷攝
[attach]119201408[/attach]機車扭曲變形。曾伯愷攝
[attach]119201407[/attach]林姓運將怒罵騎士,跟瘋狗沒有兩樣,真是夭壽骨。曾伯愷攝
[attach]119201410[/attach]地上還遺留一把刀。曾伯愷攝
[attach]119201406[/attach]警方到場。曾伯愷攝
最倒楣的應該是那位運將大哥了...現在只能希望運將能碰到腦袋比較正常的法官了...
作者: studytheworld 時間: 2017-6-20 02:31 PM
還沒尋到仇就滿頭血
晚上不睡覺,出門遇到鬼
作者: s31039 時間: 2017-6-20 03:29 PM
又是新北,當然一定不會出現市長名字,反正政府有跟沒有一樣,就盡量玩吧
作者: OUCHSC 時間: 2017-6-20 03:35 PM
怎麼不是double kill ......
這種屁孩就是要交由物競天擇來回收阿~還留一個繼續害人?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17-6-20 03:37 PM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7-6-20 03:40 PM 編輯
s31039 發表於 2017-6-20 03:29 PM
又是新北,當然一定不會出現市長名字,反正政府有跟沒有一樣,就盡量玩吧 ...
政治白癡狂...
發生在新北就是市長的責任嗎?
你怎知到這些屁孩是哪裡人??
照你這白癡邏輯...
飆車族踢鐵板!逞兇鬥勇傷人被判刑2年
2017-06-02 自由時報
綽號「小朱」的朱姓男子於3年前率眾飆車,遭蔡姓男子按喇叭而心生不滿,率李姓飆仔等人持安全帽、BB彈攔車攻擊,高雄地院今審結,依共同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強制罪,合併判朱男1年6月,李男判刑2年,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被告小朱和胞兄曾多次帶頭飆車,小朱於3年前,又率眾街頭飆車,行經博愛路時遭蔡姓男子按喇叭示警,引起小朱不滿,認為對方故意按喇叭嗆聲,涉嫌帶領飆車同伴李男等人,持BB彈和鈍器、安全帽,將蔡男打傷後揚長而去。
因前年2月間,前鎮夜巿發生民眾遭毆傷,車子也被鋼珠子彈打破,高市警方查出是小朱兄弟所為,組成專案偵辦發現,弟弟「小朱」還涉及103年教唆飆仔攔毆蔡男案。
高市警方強力掃蕩防飆,小朱到案後僅坦承危險駕駛,否認教唆與圍毆被害人,承審法官審酌被告惡性無悔意,依共同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強制罪,合併判處1年6月,同案被告李男也遭判刑2年。
[attach]119202528[/attach]
新聞也沒出現睡菊的名字,反正在高雄,睡菊有跟沒有一樣,就盡量睡吧 ...
作者: 4457ab 時間: 2017-6-20 03:52 PM
屁孩死好
可憐司機大哥受到無妄之災
作者: zogol 時間: 2017-6-20 05:02 PM
這是天譴嗎?還沒開打就陣亡了。
作者: ben6705 時間: 2017-6-20 05:33 PM
這司機完了,遇到台灣法律,你不犯罪是要判刑,犯罪的可以假釋,可以緩刑.
司機先生準坐牢,因為台灣有司法改革................
作者: gogosp 時間: 2017-6-20 06:04 PM
[屁孩持刀欲尋仇 遭撞一死一輕傷,我個人覺得青少年血氣方剛,衝動就容易出事情呀,還是要修身養性會比較好呀!
作者: bushfire 時間: 2017-6-20 06:58 PM
連對手是誰
都還沒看到
人就葛闢了
丟人啊
作者: wurobin 時間: 2017-6-20 08:41 P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白蓮梵天 時間: 2017-6-20 09:17 PM
這幾年開計程車賺的錢
可能要全賠在這裡了
作者: kyle037 時間: 2017-6-20 09:46 PM
好倒霉的司機先生,計程車都賺不到什麼錢,還可能賠錢~~
作者: th314a 時間: 2017-6-20 10:02 PM
計程車司機真倒楣啊
被垃圾屁孩買單了
祝不會碰到垃圾恐龍法官
作者: 開路哥 時間: 2017-6-20 10:33 PM
兩位未成年都沒駕照還敢騎車這摩托車從那弄來害人害己真可惡
作者: catdog3721 時間: 2017-6-20 10:46 PM
台灣如果開放槍枝 這些屁孩可ˋ能很快上天堂
作者: sFirefly 時間: 2017-6-20 11:01 PM
運將真倒霉,碰到了些屁孩
真是新聞認證的屁孩
作者: 017706 時間: 2017-6-21 04:52 AM
像這種小屁還撞死一個少一個
作者: babyface_chz 時間: 2017-6-21 05:32 AM
拿著刀要去尋仇?
看來老天爺不讓他去
作者: gs123 時間: 2017-6-21 05:41 A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weizii 時間: 2017-6-21 08:57 AM
又損失了台灣未來的國家棟樑
台灣需要這些 動不動就想砍人的年輕人才阿
作者: ad12301 時間: 2017-6-21 01:16 PM
這該麼說,替天行道嗎?運將真倒楣!
作者: kingnai 時間: 2017-6-21 01:36 PM
屁孩的父母必須賠償計程車的損失!
作者: 夕楓 時間: 2017-6-21 02:42 PM
司機還真衰
假日到了
還是乖乖在家吧
作者: maersk666 時間: 2017-6-21 03:02 PM
現在的教育真的太爛了啦~~小屁孩一個比一個爛!!鬼島真的沒希望了啦!!
作者: csvsc2a32 時間: 2017-6-21 07:22 PM
還真是無言 尋仇就真的以為馬路都是他家的 最倒楣還是計程車司機
作者: aasbaaae 時間: 2017-6-21 09:46 PM
我要感謝司機的無私付出
如果恐龍判你過失致死
那只是因為你一時不慎讓正義被執行了一次
哈哈哈哈哈哈..咳!咳!
聽說屁孩死了
願屁孩下輩子的智商至少有90
如果有下輩子的話
作者: god92134 時間: 2017-6-21 11:51 PM
運匠也真倒楣
遇到趕去死的屁孩
被撞死至少比被人砍死好吧
作者: 一夜之秋 時間: 2017-6-22 12:45 A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bobotown 時間: 2017-6-22 01:07 AM
本帖最後由 bobotown 於 2017-6-22 01:07 AM 編輯
真心希望那位運將能夠平安無事的渡過此劫
作者: kangellove 時間: 2017-6-22 02:02 AM
無照駕駛還沒有戴安全帽這就算了!還飆車?
這就不是警察招手而是死神招手了~
作者: loki19921112 時間: 2017-6-22 02:12 A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洪老傑 時間: 2017-6-22 05:14 AM
這位運將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霉
遵守交通規則卻要背上業務過失致死罪
希望能碰到正常一點的法官
作者: game魔人 時間: 2017-6-22 07:22 AM
這小黃司機真TMD的倒楣
小屁孩無照騎機車也不遵守交通規則
外加沒戴安全帽根本全身插滿死旗
毛都沒長齊就想找人去輸贏
這下場3好+1好
作者: bill1470tommy 時間: 2017-6-22 10:36 AM
整天打架鬧事
真的可憐的是無辜的用路人
社會真是大亂
作者: egoholihi 時間: 2017-6-22 10:45 AM
只能 給個 慘 字了
遇到這種事情 可以說
燒香 燒不夠嗎
作者: fakafakaliu 時間: 2017-6-22 10:56 AM
有個網友的留言說到市長,我實在是看不出來這案子跟市長有什麼關係,是想表達新北市治安問題應該由市長負責???
這扯遠了,不過司機真的很倒楣,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不知道怎麼辦,如果遇到比較神奇的法官我看下場也難過了......
作者: zwxyzxxx0256 時間: 2017-6-22 11:02 AM
我只希望台灣司法不要亂判決,讓那個司機安全的獲得賠償
作者: xj0702x 時間: 2017-6-22 11:05 AM
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
這種事做了之後以後會多反會自己都不知道
更別說有的根本不會反悔
作者: a3652167a 時間: 2017-6-22 11:34 AM
運將大哥真雖去遇到這種!希望他能遇到一個明理的好法官!
作者: s91411030 時間: 2017-6-22 01:51 PM
這也是醉了,尋仇沒成自己就先把命給搭進去了!尋仇還跑那麼快,趕第一個衝進去啊?!真是的,都沒想清楚!
作者: Vurr 時間: 2017-6-22 04:46 PM
其實報仇對象是司機害他失業
作者: c2245280 時間: 2017-6-22 06:15 PM
運匠衰爆了,法管是不是要判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罪
作者: little5268 時間: 2017-6-22 06:24 PM
一個15一個17都未成年 計程車司機應該不會有大事
作者: raruhaha 時間: 2017-6-22 06:33 PM
尋仇未報身先死,夭壽屁孩累滿筋,下輩子騎機車尋仇前除了帶西瓜刀外要記得戴安全帽。
作者: tksr001 時間: 2017-6-22 06:49 PM
希望未陣亡的那位
能走回正途
不是不報.時機未到
(但這也太...)
作者: aoscar 時間: 2017-6-22 07:02 PM
這位運將大哥真倒楣,希望能碰到好的法官!
作者: bbmove 時間: 2017-6-22 07:06 PM
最妤有監視器錄到,肇事責任歸屬
若小黃沒超速又是小屁兒撞他的那不會有事
只是他家人一定會以各種理由跟要他付錢
不理甩他
作者: altairng 時間: 2017-6-22 07:08 PM
依台灣恐龍法官的尿性而言,雖然那兩小屁孩有錯,計程車司機大哥恐怕要賠到跳樓了。
作者: hahatalo 時間: 2017-6-22 07:25 PM
辛苦的司機大哥! 有的人可能都還在還車貸呢 不過理論上計程車現在衣錠都會有行車紀錄器吧...
作者: abc5200146 時間: 2017-6-22 07:35 PM
最倒楣的是那個運將大哥了,要吃一條業務過失= =
作者: -戒月- 時間: 2017-6-22 09:46 PM
死了剛好 雖然垃圾很多 但是能除一點是一點
只希望無辜的司機大哥能遇到好法官 把垃圾家長的意見排除
作者: damontriple666 時間: 2017-6-23 12:19 AM
基本上這司機大哥也真倒楣 屁孩趕投胎還連累到他 希望不要又有怪獸家長出來對他提告
作者: kewos2001 時間: 2017-6-23 01:09 AM
最高法院的判決表示,蔡英文要連帶賠償喔。
作者: 丁丁.輸豪林 時間: 2017-6-23 03:49 AM
我看完都哭了~感動到哭
作者: q7561029 時間: 2017-6-23 03:53 AM
這該怎說呢 倒楣?還是活該
作者: FYMan 時間: 2017-6-23 03:57 AM
這個國家的未來是這些人在掌握的,真是令人傷心啊!
作者: moneyleon 時間: 2017-6-23 06:09 AM
如果沒被撞,可能一死一傷就是其它人了
作者: D.S.F.S. 時間: 2017-6-23 07:19 A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laokung3 時間: 2017-6-23 09:11 AM
這年種新聞竟然還是有 真的是想不開
作者: monlion178 時間: 2017-6-23 08:26 PM
希望計程車司機不要遇到恐龍法官啊,不過剷除垃圾真的好
作者: ezio1477 時間: 2017-6-23 09:34 PM
只能說自有天收 最倒楣的應該是司機
作者: 飛翼風羽 時間: 2017-6-23 09:40 PM
無照為什麼還要"釐清責任"?不懂現在的法律在幹什麼
作者: qoo7788945 時間: 2017-6-23 09:42 P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kgbl 時間: 2017-6-23 09:51 PM
這種屁孩還真的是浪費糧食白養了,難為的是他們的父母~
作者: qqq96881 時間: 2017-6-23 09:54 PM
車沒事吧 重點是司機大哥有沒有受傷呢
作者: Derek-14 時間: 2017-6-23 09:56 P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a811010p 時間: 2017-6-23 10:20 PM
未帶駕照手持兵器..直接左轉還需要確認嗎
作者: qqq3232 時間: 2017-6-23 10:21 PM
好可怕
我是覺得不論如何都不應該這樣下標吧...
記者的倫理被丟到垃圾桶嗎 這麼喜歡帶風向?
作者: GIMY921680 時間: 2017-6-23 10:27 PM
死的好....死光了世界就乾淨了
作者: 仁之幻滅 時間: 2017-6-23 10:30 PM
只在意為啥都要帶刀了~怎不戴安全帽~
作者: 燈泡神 時間: 2017-6-23 10:31 PM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ohmygod53880 時間: 2017-6-23 10:51 PM
生育率下降~~未來要負擔的只會越來越多
作者: ji394abcd 時間: 2017-6-23 10:54 PM
可憐的司機大哥....被三寶害到!!
作者: blue8836 時間: 2017-6-23 11:01 PM
唉,現在社會都變了
打打殺殺已經是家常變飯了
都不知道現年輕人頭腦在想什麼
作者: 21000123 時間: 2017-6-24 12:22 AM
運匠感覺車速也沒有很慢
撞成這樣
作者: bybbyb 時間: 2017-6-24 12:37 AM
自古腦殘無藥醫
唯有早死早超生
下輩子記得做個好人
作者: joe671229 時間: 2017-6-24 12:53 AM
屁孩.............該說活該嗎~不過司機真的倒楣~接下來又1個關卡~恐 龍 法 官
作者: freedomx10akl 時間: 2017-6-24 01:09 AM
我們都知道台灣最後的判決會是什麼
不過真的覺得應該是屁孩要副修車費還有精神損失費
你說有死人 死者為大? 司機大哥還為民除害應該頒發獎狀才對
作者: respectshare 時間: 2017-6-24 01:18 AM
警政署應該給計程車司機頒發嘉獎
作者: maple9523 時間: 2017-6-24 01:20 AM
還有一個活著,嘖...怎麼沒作伴去
作者: basketball0 時間: 2017-6-24 02:12 AM
這種小朋友到處都可見 還沒鬧事先出事的可就少見了..........
作者: tgfm18yayawu777 時間: 2017-6-24 07:43 AM
沒事的
當然前提是運將它有裝行車紀錄器
就像是有人闖入國道被車撞死一樣
都是自找的
作者: lllllionlllll 時間: 2017-6-24 07:51 AM
為運匠大哥默哀...
分明是賺甘苦錢的可憐人
因為"命運"為民除害
卻要面臨背負刑責和賠償的問題
天理何在...
台灣什麼時候才肯修法?
作者: ash1115 時間: 2017-6-24 07:55 AM
閻王要你三更死,誰能留人到五更....半夜還是乖乖的睡覺吧!
作者: MS1174671 時間: 2017-6-24 07:59 AM
7月還沒到.就等不及了啊...反正15年後又是個屁.怕什麼
作者: zbrianzbrian 時間: 2017-6-24 08:20 AM
沒有前因後果的審理方式,運將大哥有得賠了~台灣真可悲~
作者: spl85343575 時間: 2017-6-24 08:30 AM
早死早超升,這樣的人將來也只是一顆社會大毒瘤而已
作者: apache7174 時間: 2017-6-24 08:34 AM
屁孩想死也不是這樣
司機大哥
真的是倒楣了..............
作者: maryme 時間: 2017-6-24 08:40 AM
好倒霉的小黃
莫名奇妙就惹上過失致死的官司
作者: pop7972383 時間: 2017-6-24 08:48 AM
司機還真的很可憐,偏偏遇到這種事
作者: mimi77827 時間: 2017-6-24 09:04 AM
運將大哥...比較倒楣 這種事情就麻煩了 哀...
作者: miok3210 時間: 2017-6-24 09:06 AM
計程車司機真倒楣,真的要小心日後法官的因注意於未注意
作者: chusasu 時間: 2017-6-24 09:35 AM
司機真的很倒楣,不過台灣的法官更是可怕不知道會怎麼判
作者: honaka 時間: 2017-6-24 09:42 AM
屁孩死有餘辜
只是在台灣
倒楣的是替天行道的那位
作者: alon25 時間: 2017-6-24 09:57 AM
歹年冬多瘋人
大家以後出門在外小心點
作者: NEVIN13 時間: 2017-6-24 10:05 AM
要砍人還被撞,只能說不要亂砍,撞自己
作者: ken6900 時間: 2017-6-24 10:28 AM
幹,這些小屁還死一個算一個,只是倒楣了可憐的司機先生
作者: wwfxpac 時間: 2017-6-24 12:14 PM
怎麼暑假還沒到...就一堆屁孩等著要回收
作者: TSM-144 時間: 2017-6-24 01:28 PM
倒楣了運將
屁孩走了一個還剩一個
能說什麼
之後判決我看那個屁孩肯定判得比運將輕很多
這就是鬼島和恐龍法官的結果
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(http://www.llnm0w0.eyny.com/) |
Powered by Discuz! |